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分红权、优先购买权、选举权、表决权以及对于股份的处分权等具体权利,同时也有如实出资、不抽逃出资、不滥用法人的地位、尽到忠诚和勤勉义务等义务。《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条件:1.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2.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3.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4.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5.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6.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希望通过阅读本文,您能够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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