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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对于校外补课的

来源:食湾养生网


法律分析:

《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共青团、全国妇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共青团要引导学生合理安排暑期学习生活,把时间还给学生,使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文明、愉快和有意义的暑假,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第一条 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第二条 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第三条 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第四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五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第六条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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