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检验员专业技术知识
之种子检验总则
第九章
第一节 种子检验概论
一、种子检验的含义
种子检验(seed testing)是指按照规定的种子检验程序,确定给定农作物种子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并与规定要求进行比较的活动。
在实践中,我国目前采用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的习惯称谓,将上述含义中的种子检验程序(testing procedure)或者种子检验方法(testing method)称为检验规程(testing rules),如国家发布的GB/T 3543《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九章 种子检验总则
种子质量是由不同特性综合而成的。可将种子质量特性分为四大类:
一是物理质量,采用净度、其他植物种子计数、水分、重量等项目的检测结果来衡量;
二是生理质量,采用发芽率、生活力和活力等项目的检测结果来衡量;
三是遗传质量,采用品种真实性、品种纯度、特定特性检测(ISTA 2005年命名的新术语,代替过去所称的转基因种子检测。由于该术语比较准确描述了测定的内涵,受到各国的好评)等项目的检测结果来衡量;
四是卫生质量,采用种子健康等项目的检测结果来衡量。
《种子法》第 质量指标是指生产商承诺的质量指标,按品种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指标标注。
我国开展最普遍的主要还是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等特性。
二、种子检验的目的和作用
种子检验是通过对品种的真实性和纯度、净度、发芽率、生活力、活力、种子健康、水分和千粒重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测定,评定种子的种用价值,以指导农业生产、商品交换和经济贸易活动。
目的就是选用高质量的种子播种,杜绝或减少因种子质量所造成的缺苗减产的危险,减少盲目性和冒险性,控制有害杂草的蔓延和危害,充分发挥栽培品种的丰产特性,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种子检验的作用是多方面的,一是种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支持过程,也是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二是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为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三是社会服务的手段,为经济贸易、解决经济纠纷等提供服务。
种子检验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把关作用。检验员通过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测定、鉴定,最终实现两重把关:一是把好商品种子出库的质量关,可以防止不合格种子流向市场;二是把好种子质量监督关,可以避免不符合要求的种子用于播种生产。
2.预防作用。从过程控制而言,对上一过程的严格检验,就是对下一过程的预防。通过对种子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如亲本)的过程控制、购入种子的复检以及种子贮藏、运输过程中的检测等,可以防止不合格种子进入下一过程。
3.监督作用。种子检验是种子质量宏观控制的主要形式,通过对种子的监督抽查、质量评价等形式实现行政监督的目的,监督种子生产、流通领域的种子质量状况,以便达到及时打击假劣种子的生产经营行为,把假劣种子给农业生产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4.报告作用。种子检验报告是国内外种子贸易必备的文件,可以促进国内外种子贸易的发展。
5.调解种子纠纷的重要依据。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种子检验报告可以作为种子贸易活动中判定质量优劣的依据,对及时调解种子纠纷有重要作用。
6.其他作用。如可以提供信息反馈和辅助决策作用等。
三、种子检验发展简史
(一)国际种子检验发展概况
为了维护种子贸易的正常开展,种子检验应运而生。1869年5月1日,德国诺培(Friedrich Nobbe)教授首先在萨克森州塔朗特(Tharandt)小镇上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种子检验站,并开展了种子真实性、净度和发芽率等种子质量特性检验工作,从而宣告了种子检验的正式诞生。他总结前人工作经验和自己的研究成果,于1876年编写出版了《种子学手册》。因此,诺培教授成为国际公认的种子检验和种子科学的创始人。
17年美国颁布了标准种子检验规程。
1906年在德国举行了第一次国际种子检验大会。
1908年美国和加拿大两国成立了北美官方种子检验员协会(简写AOSA)。
1921年欧洲种子检验工作者在法国举行了大会,成立了欧洲种子检验协会(简写ESTA)。
1924年在英国剑桥召开了第四次国际种子检验大会,大会决定把种子检验活动延伸至全世界,将欧洲种子检验组织改为现在的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nternational Seed Testing Association,简称ISTA)。
ISTA制定的《国际种子检验规程》被全世界各国广泛承认和采纳。ISTA已成为全球公认的有关种子检验的权威标准化组织。
截止2004年6月,已发展成为由156个会员检验站(其中96个为ISTA认可检验站)、205名会员代表组成,代表72个国家的大范围协作网。
ISTA成立82年来,已先后召开了27届大会,制订并多次修订了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目前已出版了2006版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编写出版了有关种子刊物和有关手册,如幼苗鉴定手册等,对世界种子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种子检验作出了卓越的贡献。
(二)我国种子检验概况
1995年发布的与《国际种子检验规程》接轨的GB/T3543-1995 《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实现了国内外种子检验结果具有可比性。
四、种子检验的内容和程序
(一)种子检验内容
分为扦样、检测和结果报告三部分。
---扦样是种子检验的第一步,从种子批中随机抽取一小部分相当数量的有代表性的供检验用的样品。
----检测就是从具有代表性的供检样品中分取试样,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包括水分、净度、发芽率、品种纯度等种子质量特性进行测定。
----结果报告是将已检测质量特性的测定结果汇总、填报和签发。
(二)种子检验程序
种子检验必须按步骤根据种子检验规定的程序图进行操作,不能随意改变。种子检验程序可详见图9-1。
图9-1种子检验程序图
五、检验方法确认
种子检验的宗旨是要确保种子检验结果的一致性,由于检验方法对检验结果影响较大,历来属于必控的主要要素之一。
随着检验技术和方法的快速发展,对检验方法的控制和管理就显得越来越重要。
如何确认检验方法,必须制定统一的规范。国际种子检验协会从2000年开始先在种子健康检验方法采用方法确认的方式,随后应用于种子活力检验方法,并已决定将方法确认适用于所有的种子检验方法,而且在提出国际规程的修订提议中必须先通过方法确认。
方法确认依据分为四类:
一是新种类检测方法的研发,即没有现行的检测方法或虽有通用方法却没有很好确定或描述;
二是比较不同方法,以选择一种公认的检验方法;
三是检测方法的维持,即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方法,由于新技术的发展,这些方法的要素是否要进行改良以提高水平;
四是试验方法与新方法比较。
方法确认的途径主要有多个试验室确认方法、特性确认方法等。
确认过程通常包括:
--方法选择和研发;
--通过比对试验进行确认;
--比较试验结果评审;
--技术委员会的方法认可和方法准备;
--技术委员会的最后接受并将其列于标准出版。
六、检测工作质量控制
种子检验工作就是通过检测手段对种子质量状况给出准确的评价和判定,检测工作质量控制则是种子检验结果准确、公正、客观的关键措施。
(一)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程序
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必须有对所进行的检验的有效性进行监控的程序。
包括样品管理程序、检验过程监控程序、不符合检测和扦样工作控制程序等。
(二)实施严格的过程管理
1.检验前管理
检验开始前,要做好一切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检验机构制定方案,落实任务;
--依据规程规定的程序和任务要求扦取种子样品,检验机构按照规定制备试验样品,分送有关检验室;
--所有的使用仪器,必须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均处于受控状态,保证量值准确,能溯源到国家基准,仪器使用前要对仪器状态进行查看,并做好记录;
--检验室对温度、湿度、生物细菌、电源、供水和排水进行有效的控制,并做好记录。
2、检验过程管理
在检验过程中,检验员检查
---所使用的规程是否是当前批准有效版本;
---对送来的检验试样及有关手续核查是否与所检测项目相符合;
---依据检验规程规定,对所检验项目逐项检验;
--对所检验项目的结果及时按程序填写原始记录;
---检验项目结束,要及时将结果送有关人员编制检验报告,并依据规定分别审核和签发。
(三)不符合工作的管理
所谓不符合检验和扦样工作的控制,实际上是指对检验和扦样工作不符合程序规定而导致检测结果发生差错的现象加以控制。
主要方面 有:
对客户的投诉、质量保证人员的监督记录和报告、人员差错、仪器设备差错、方法上的问题、环境条件失控、校准或溯源上的失控、原始记录的差错、数据处理的差错、检验报告的差错、内部审核发现的差错、管理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外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能力验证中发现的问题、质量控制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并加以解决。
第二节 容许误差
扦取代表性的样品来估测种子批的质量状况。这就涉及利用样本来推测总体的过程,即存在容许误差问题。
容许误差的理解:
种子检验中,对种子质量进行检测所得到的检测结果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1.估测种子批的质量;
2、用于估测值判别或比较。
这其中扦取代表性的样品来估测种子批的质量状况,涉及利用样本来推测总体的过程,样本与实际总体之间或多或少存在差异,即存在容许误差问题;同样,估测值判别或比较也存在着如何判定,即两者间差异的显著性问题,这也涉及容许误差。
另外,种子检测过程中,严格按规程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仍有一些因素会引起检测结果间的差异,这些差异是不可避免的,这些差异如何判定,比如哪些差异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试验或重复间的差异是不能接受的,也同样涉及容许误差。
因此,容许误差是涉及数理统计必须用到的一个概念和名词。这种差异一般是用数理统计模式进行估算,国家标准规定的容许误差表已经包含了这些内容。
一、检验数据的差异
(一)种子检验中数据统计模式与假设
在质量数据的统计分布中,种子检验规程主要涉及正态分布、二项分布和泊松分布。
(二)检验数据表示的含义
对种子进行检测所得到的检测结果主要用于两个方面
1.估测种子批的质量
用于估测种子批质量一般采用置信区间表示。
---如某一种子批采用400粒试样进行发芽试验,平均结果为90%,其检测报告可以这样表述:“测定400粒种子,发芽率为90%,由于扦样差异,该批种子的发芽率在99%置信区间表明可能低至85%或高至93%;
---又如在50g试验样品中发现6粒某一种类的杂草种子,其概率为95%的置信区间为2.20~13.06粒种子,检测报告可以这样表述:“在50g样品中发现6粒某一种类杂草,但是在种子批中,每50g平均数目可高达13粒”。
扦样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在测定危害性杂草种子时,经常在样品检测结果时为零,这时绝不能推断种子批的结果为零,只能表述为在种子检验样品检测时未检测到该危害性杂草种子,否则,检测机构可能会遇到麻烦,容易被告上法庭。
2、用于估测值判别或比较
用来判别估测值是否与另一个估测值或规定值一致,通过二尾或一尾测定来判别检测后的估测值是否与规定值或另一个估测值相一致。
(三)检验数据差异的来源与控制
种子检验数据差异来源主要来自下列五个方面:
1.扦样所引起的差异
如果种子批是均匀的,并且是按检验规程进行扦样的,那么这种扦样差异就是随机扦样差异。这种扦样的差异是由从种子批中扦取初次样品、送验样品制备以及试验样品制备过程中所引起的差异。
2、种子批质量不同所引起的差异
随着种子批质量的降低,随机扦样差异的机会增加,如发芽率为95%时,标准差是2.1,这时其差异范围是±6.5。
3.检测样品大小所引起的差异
随着种子样品增大,差异减少,结果也越可靠。样品从50粒增加到200粒,误差减少一半;从200粒增加至800粒,误差又减少一半。通常采用的发芽试验试样为400粒,是兼顾相对较低的误差和较低的费用。
4.不同种子检验员以及不一致评价引起的差异。
5.试验条件和试验方法引起的差异
前三者由扦样所引起的误差为第一类,后两者由条件所引起的为另一类。
可以采取措施对误差加以控制,如严格控制试验条件;对检验方法和样品大小标准化;采用准确的扦样程序;通过培训造就高水平的种子检验员。
即使这样,仍然存在着差异。这主要是由于随机扦样误差,检测中未考虑的一些未知因素,以及样品内的生物差异等。所以,检验员应该知道哪些差异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试验或重复间的显著差异是不能接受的。
系统误差可以控制,随机误差不能控制
假如种子批是均匀一致(同质)的,而且按现行规程所规定的方法进行扦样和分样,那么前三者的差异主要是随机扦样差异,这种差异完全可以用数理统计模式进行估算,而后两者检验员和试验条件所引起的差异可以凭经验进行修正,国家标准规定的容许误差表已经包含了这些内容。
二、容许误差
(一)容许误差中关键术语的释义
1.容许差距:两值之间所能容许不显著的最大差异,两值可以是两个估测值或一个规定值和一个估测值。
2.显著水平:指当实际中没有真正差异时会超出容许差距的可能性。
3.5%显著水平:指肯定或否定某事件有95%的把握程度;也可指某一事件发生或出现某种情况的可能性为95%。
4.估测值:检测种子样品所得的某一质量指标的实测值。
5.规定值:种子质量标准、合同约定、标签标注中注明了的某一质量指标的最低值。
6.一尾测定:用来确定一个估测值是否显著低于规定值;也可用来确定第二个估测值(通常是买方或官方验证值)是否显著低于第一个估测值 (通常是卖方标注值)。
7.两尾测定:用来确定一个估测值是否显著高于还是显著低于另一个估测值,或确定两个估测值有无显著差异。
(二)GB/T 3543.1—1995中规定的四种容许误差及其用法
1、同一检验室同一送验样品重复间的容许误差
GB/T 3543.1—1995中6.1条所规范的容许误差属于两尾测定,适用于同一检验室同一送验样品重复间的检验,检查其差异是否显著。
三个重复时 :发芽试验的四个重复为81、86、85和62,这样按照GB/T 3543.4进行计算,显然是超过容许误差。然而在试验期间发现第四个重复有误(如发芽床非常干),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第四个重复去掉。这样三个重复的平均值为84%,这时容许误差须查GB/T 3543.7—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其他项目检验》中的表2,查得其容许误差为13(查“3次重复”栏),不难验证这三个重复是在容许范围内。
2、从同一种子批扦取的同一或不同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检验机构检验,比较两次结果是否一致。
GB/T 3543.1—1995中6.2条所规范的容许误差属于两尾测定,即比较两个估测值是否一致。这类情况在种子检验中也经常使用,特别是下列两种情况:
一是适用于重新试验,如发芽试验第一次试验结果超过容许误差后,重做的第二次试验结果要与第一次试验结果进行试验一致性比较,如果是一致的,最后的填报结果为两者的平均值。
二是适用于核对检查(check test)。在日常种子检测工作中,核对检查应用非常广泛,如为了保证检测结果准确性,一位检验员分析后,另一位检验员进行核查,这种核对检查是种子检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的方式之一。
核对检查广泛用于核对认可扦样员、认可检验员的资格和能力。认可的扦样员或检验员对一批种子扦样或检验后,官方扦样员或检验员对同一种子批进行扦样或检验,以核查认可的扦样员、检验员所掌握的扦样、检验技术能力和工作的性,这在全球种子质量认证中已得到广泛应用。
3、从同一种子批中扦取的第二个送验样品,经同一或另一个检验机构检验,所得结果较第一次差
GB/T 3543.1-1995中6.3条所规范的容许误差属于一尾测定,即先固定第一个估测值,再将第二个送验样品的估测值与第一个估测值进行比较。
第一个估测值往往是卖者测定或在标签、、国际证书上所标明的值,第二个估测值是第二个送验样品的检测值,往往第一个估测值测定在第二个估测值之前。这类情况在对种子质量有争议、检测等级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经常使用,重新扦样、检测,确认是否存在着显著差异。
4、抽检、统检、仲裁检验、定期检验等与种子质量标准、合同、标签等规定值比较
GB/T 3543.1-1995中6.4条所规范的容许误差属于一尾测定。种子批的一个估测值出来后,与规定值进行比较,来验证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看上去这种情况比较容易理解,但实际上涉及到两类错误问题。
净度为例: GB/T 3543.3-1995中均为一尾测定,表3为1%显著水平 ,表5为 5%显著水平
第三节 检验报告
种子检验报告是指按照GB/T 3543.1-3543.7进行扦样与检测而获得检验结果的一种证书表格。
一、签发检验报告的条件
1.签发检验报告机构目前从事检测工作并且是考核合格的机构
签发检验报告的机构必须有专门从事种子检验的人员和检验场所,目前从事种子检测工作,并且通过能力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机构。
2.被检种属于规程所列举的一个种
明确规定如要出具农作物种子检验报告,其种子只能属于 GB/T 3543.2—1995表1中所列举的124个种类中的一种,不能签发未列入规程的种或规程中列入种的混合种的检验报告。
3.检验按规定的方法进行
检验必须采用规程规定的方法。
4.种子批与规程规定的要求相符合
种子批的每个容器必须封口,并有批号。只有这样,检验报告才与种子批联系起来,实现可追溯性。
5.送验样品是按规程要求扦取和处理的
报告上的检测项目所报告的结果只能从同一种子批同一送验样品所获取,供水分测定的样品需要防湿包装。
上述第4和第5条的规定只适用于签发种子批的检验报告,对于一般委托检验只对样品负责的检验报告,没有必要要求符合第4和第5条的规定。
二、检验报告内容和要求
1.检验报告内容:
(1)标题;
(2)检验机构的名称和地址;
(3)用户名称和地址;
(4)扦样及封缄单位的名称;
(5)报告的惟一识别编号;
(6)种子批号及封缄;
(7)来样数量、代表数量(即批重);
(8)扦样时期;
(9)接收样品时期;
(10)样品编号;
(11)检验时期;
(12)检验项目和结果;
(13)有关检验方法的说明;
(14)对检验结论的说明;
(15)签发人。
2.检验报告要求
(1)报告内容中的文字和数据填报,最好采用电脑打印而不用手写;
(2)报告不能有添加、修改、替换或涂改的迹象;
(3)在同一时间内,有效报告只能是一份(请不要混淆:检验报告一式两份,一份给予委托方,另一份与原始记录一同存档);
(4)报告要为用户保密,并作为档案保存六年;
(5)检验报告的印刷质量要好。
检测结果要按照规程规定的计算、表示和报告要求进行填报,如果某一项目未检验,填写“—N—”表示“未检验”(not tested)。
未列入规程的补充分析结果,只有在按规程规定方法测定后才可列入,并在相应栏中注明。
若在检验结束前急需了解某一测定项目的结果,可签发临时结果报告,即在结果报告上附有“最后结果报告将在检验结束时签发”的说明。
三、检验报告的填写
(一)表头信息的填写
1.签发检验报告的单位名称和地址应采用全称。
2.日期填写格式按照CCYY—MM—DD,如:1997—07—2l。
3.检验报告上应用印章注明“正本”或“副本”。
4.种的学名与GB/T 3543.2—1995中的表l一致,不能确定种名的,可用属名。
(二)检测内容的填写
1.净度分析
①净种子、杂质和其他植物种子的重量百分率保留一位小数,三种成分之和为100.0%。
②成分小于0.05%的,填报“TR”(微量)。
③杂质和其他植物种子栏的检测结果必须填报,如果检测结果为零,填报“—0.0—”或“NIL”。
④其他植物种子的学名以及杂质种类必须在报告上填报。
⑤如果某一杂质种类、其他植物种类或复粒种子单位(MSU)的含量超过1%或更多,必须在报告上填报。同样,如果应用户要求,超过0.1%的须填报,也应在报告上注明。
⑥其他植物种子也可按其他作物种子和杂草种子分列。
其他植物种子数目检测结果内容填写要求为:
①除检测种以外,应报告在规定重量中所发现的所有每一种类的数目。
②标明检测方法:完全检验、有限检验、简化检验。
③结果用每kg(千克)的种子数或单位重量的种子数表示。
④种名采用学名。
2.发芽试验
①发芽试验以最近似的整数填报,并按正常幼苗、硬实、新鲜不发芽种子、不正常幼苗和死种子分类填报。
②正常幼苗、硬实、新鲜不发芽种子、不正常幼苗和死种子以百分率表示,总和为100%。如果某一栏为零,该栏必须填报为“—0—”。
③如果发芽试验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在规定栏中填报末次计数的发芽率。超过规定时间以后的正常幼苗数应填报在附加说明中,并采用下列格式:“到规定时间X天后,有Y%为正常幼苗。”
④表格中的附加说明一般包括:发芽床、温度、试验持续时间、发芽试验前处理和方法。发芽试验采用的方法用规程中的缩写符号注明,如采用纸间在20℃下进行试验,就用BP,20℃表示。
3.水分
水分测定项目应填报至最接近的0.1%。
4.生活力四唑测定
生活力四唑测定应按下列格式填报:“四唑测定: %有生活力种子”(有硬实也需填报)。
5. 重量测定
重量测定应按下列格式填报:“重量(千粒): g”。
6. 种子健康测定
种子健康测定应填报病原菌的学名,以及感染的百分率。同时填报测定方法的信息。如对菜豆样品健康的测定:Ascochyta Faba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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