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通常会收回,具体情况如下:
1、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但是房管局已经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的,不需要再收取购房者手里那份;
2、房产证只能向特定房屋的所有权人发放,如房屋系共有,在房屋所有权证之外,还可向共有权人发放共有权证;
3、房产证是登记机关在对特定房屋权属情况进行登记之后,向特定权利人发放的权属证明,房产证的内容应与登记簿的内容相一致。
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
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